各单位:
根据上级有关精神,结合学校工作实际,经学校研究,现将2020年暑期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师生放假、开学时间安排
1、在籍学生放假时间:7月3日——8月28日。
2、学生报到上课时间:在籍学生报到、注册时间为8月29日—8月30日,8月31日(周一)正式上课;2020级“专升本”学生8月29日前发放完录取通知书,8月29日、30日(周六、周日)报到、注册;2020级新生以录取通知书上的报到时间为准。
3、教职工放假时间:7月10日—8月27日,8月28日正式上班。
如有特殊情况,另行通知。
二、假期疫情防控及安全稳定工作
1、疫情防控工作。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,继续做好假期疫情防控工作。
2、加强师生安全教育。各单位要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,增强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,落实学生网上安全告知、健康教育等相关制度。
3、做好校园安全工作。暑假前,各单位要进行一次以防火、防汛、防盗、防雷电、防事故为重点的安全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整改。暑假期间,重点场所务必定点定位,落实到人。
4、维护校园稳定。关注师生诉求,及时回应师生关切,加强网络舆情动态监控,做好舆论引导。
三、假期前后各项工作
暑假期间,各单位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,要充分利用暑期做好本职工作。学校办公室做好各项工作组织、协调以及督办工作,做好“十四五”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,暑期值班工作;党务工作部做好舆情监控以及宣传工作;学工处、团委做好学生暑期安全网上教育工作和征兵工作;教务处要做好“专升本”考试组织、录取工作,制定学生返校后的各项教学衔接方案;招就处要做好招生就业工作;后勤处要协助本部相关部门做好各项后勤保障工作;各教学系做好教学计划安排及开学准备工作。
各单位要提前做好秋季开学各项准备工作,保证开学后的正常教学秩序和工作秩序,相关部门和各教学系尤其要统筹做好学生返校和迎新准备工作。
四、相关工作要求
1、各单位统筹协调好本单位工作,科学合理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,确保完成暑期工作任务。
2、全校师生假期不得前往疫情中、高风险地区。
3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,做好值班安排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保持信息畅通,离孝外出时,须向分管校领导(联系校领导)请假,同时报学校办公室备案;分管校领导离孝应报告学校主要领导。
4、报送值班安排。暑假期间,学校在校办公室设立总值班室,总值班室电话:0712—2345612。为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,请各单位于7月6日前将值班安排表送至学校办公室(学校总值班室)。
学校办公室
2020年7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