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网站首页
  •   >   公开内容
  •   >   信息公开年报
  •   >   正文
  • 公开内容

    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2018-2019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

    发布日期:2019-11-12    浏览次数:

   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,现将我校2018-2019学年(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)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:

    一、概述

    2018-2019学年,根据《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》(教育部令第29号)和《省教育厅关于转发<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>的通知》文件要求,我校结合实际,认真落实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,主动回应学校师生、社会公众关切问题,明确信息公开内容,探索信息公开的途径和方式,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。

    二、主动公开信息情况

    (一)主动公开信息的渠道及具体方式

    1、网络平台:学校主页、各部门及教学系网站、官方微平台及在线咨询平台等。

    2、传统媒介:校报《新院之声》、部门周报月报、资料汇编、宣传橱窗等。

    3、会议:座谈会、讨论会、教代会、党代会以及团、学代会等。

    4、特色活动:院领导接待日,院领导校内走访调研。

    (二)主动公开信息总体情况

    2018-2019学年,学校通过校园网(包括校内各部门、各系网站)公布各类信息3000余条,校报扩版增容,全年发行校报4期;报刊杂志、电视媒体公布信息7条;本学年召开了三届二次教代会,召开党政会议(院务会、党委会)12次、其他各类会议40次;印发各类文件95份、工作简报10份;开通招生就业公众微信,累计对外发布招生就业信息近300条;学校微信公众号保持两天更新一次的频率,共推送文章270余篇;学校微博每天持续更新校园文化生活信息共计2000余条;传统媒体及网络新媒体发布宣传我校办学成果信息近30条。

    (三)推动《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》落实情况

    1、基本信息公开情况。通过校园网主页公开学校办学规模、校级领导班子成员、学校机构设置、学科情况、专业情况、各类在校生情况、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基本情况。学校各部门网站设有规章制度专栏,以便公众详细了解学校相关情况。

    2、招生考试信息公开情况。一是通过招生信息网向校内外公开包括学校基本情况、招生章程、招生计划、录取规则、招生咨询、招生类别、各批次录取分数等社会广泛关注的信息。发布了《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》、《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》和《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2019分省分专业计划表》。二是通过《湖北招生考试杂志》、生源高中宣传橱窗等宣传学校基本情况以及招生信息。三是通过开展招生咨询会系列活动、发放招生宣传册、媒体宣传等方式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。

    3、财务、资产及收费信息公开情况。加强财务制度建设,不断完善财务管理相关制度,优化财务报销流程。公开各收费项目、标准和依据。收费标准在取得物价部门批复后在财务网公示。按规定在教代会上报告学校财务预决算。畅通财务信息公开渠道,在财务网站上增设查询功能,教职工个人收入、学生缴费情况等信息可以上网随时查询,为广大师生提供便利。每年学校还在招生简章上公布学校收费项目、收费标准,在新生报到现场设置公示板对收费项目进行公示。

    4、人事师资信息公开情况。一是完善人事管理相关制度。二是公开招聘在派驻纪检委员全程监督下按照笔试、面试、资格审查等环节进行,及时在学校网站公示录用结果。三是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开展专业技术评聘工作,成立专门督查组对专业技术评聘过程严格监督,并受理相关投诉、申诉,确保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评聘结果名单确定,全程公示资格审查结果。

    5、教学质量信息公开情况。一是通过教务处网以及教学系网及时更新专业、师资等相关情况。二是通过教学系网站专栏设置专业介绍,具体列出各专业课程门数、主要课程,培养规格以及培养目标等。三是在校园网主页发布学校本科质量年度报告。

    6、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情况。一是在新生入学时,发放《学生手册》(内含教务管理、学生管理、评奖评优、助学措施、公寓管理、安全管理、相关法律规章制度及其它规定),并针对其内容组织新生进行学习,以保障学生对相关内容有深入了解。二是通过学工处网站及相应的微博、微信平台,及时更新与学生管理服务相关的各类信息。三是涉及勤工俭学、校内奖学金评定、国家奖助学金评定、贫困生资格认定以及各类学生评先评优均进行公示。

    7、学风建设信息公开情况。学校严格落实《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学术道德规范》,以教风带动学风。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学风建设,优化育人环境,学校每学年开展学风建设活动,评选学习标兵,树立学习典范。

    8、学位、学科信息公开情况。一是根据国家教育部门最新文件精神修订了《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》;二是将拟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申报及论证材料进行公开,供社会人士以及师生进行监督。

    9、对外交流和合作信息公开情况。目前暂无对外国际交流。

    三、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

    2018-2019学年度学校受理申请0件次。坚决按照《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》对不予公开的信息不予公开。2018-2019学年度学校收到不予受理申请总数0件次。我校无依申请公开的收费、减免情况。

    四、对公开信息的评议情况和遭到举报的情况

    学校不定期组织师生代表座谈会,倾听代表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,不断完善工作体系。本学年度,接到1起反映国家奖学金评选不公平的投诉,后经查实,不存在学生反映的国家奖学金评选不公平的问题,也做通了学生思想工作。总体上,本学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运行良好,得到师生和社会公众的基本肯定。

    五、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措施

    2018-2019学年,在满足广大师生及社会公众要求的同时,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定的不足,主要表现为:一是主动公开的部分信息内容不够详细,形式不够合理;二是部分单位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识有待加强,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。下一阶段,学校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,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工作。

    1、根据上级文件精神,持续推进决策公开、执行公开、管理公开、服务公开、结果公开等,提高信息公开的透明度,维护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。

    2、不断总结经验,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体系,多渠道多形式丰富信息公开内容,积极做好信息公开网站上线的准备。

    3、加强信息公开监督和考核机制,增强各部门信息公开意识,提升信息公开整体水平。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,开展定期培训,提升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,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准确性、时效性;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,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学校与社会良性互动的重要途径,推进依法治校、民主治校进程。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

    2019年10月29日

    地址:湖北省孝感市学院路158号   电话:(0712)2345612传真:2345990

    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   鄂ICP备06000924号